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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September 18, 2005

Honorary Consul ends here

《名誉领事》让我想起了——除了格林其他那些让人读了要自杀的热带小说以外——《哈姆雷特》,当然接着我又想起了——因为术语学的缘故——索福克勒斯。

《名誉领事》的情节简单地说是这样的,阿根廷的一群革命份子试图通过绑架美国大使来要求政府释放一批政治犯,同情革命的男主人公应绑匪的请求去检查肉票的健康状况时发现绑匪其实错绑了英国的名誉领事。名誉领事虽然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personally,是个酗酒的糟老头子),却和男主人公有一定的默契(不是友情)。另一方面,男主人公与名誉领事的妻子,一个从良的妓女,有奸情(奸情,又是奸情!我总觉得格林能对这种感情做那么精致到位的刻画是得益于他自己的经验)。所以男主人公处于一种和王子殿下差不多的境地,他既不愿意让名誉领事无辜地死掉(而且,他把他看作自己的父亲,因为他的亲身父亲作为政治犯,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失踪了),就象哈姆雷特的确想杀了叔叔为父亲报仇;另一方面,他又的确某种程度上乐意看到名誉领事从三角关系中消失掉,就象哈姆雷特的确为篡位者做了他不敢做的事情而对他感到崇拜。而小说高潮时男主人公爆发的感情、戏剧化的决定和命运又——至少在我看来——完全可以用俄迪普斯情节来解释。

好像什么都没说清楚……可能是我对这个概念太着迷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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